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缴纳2009年度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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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社团管理部门关于收取会员会费的规定,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于会员,不断提升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质量的原则。2009年自治区内部审计师协会会费收取工作已开始,接到此通知后,各会员单位应积极缴纳。会费收取标准:各盟市内审协会仍按照2008年标准执行,自治区直属及中央驻区各企事业会员单位按如下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800-1000元/年;
大型企业:3000元/年;
中型企业2000元/年;
小型企业1000元/年。
还没有缴纳2008年会费的单位在今年年底前一并缴纳。
请按下列地址汇款:
收款人: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师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大学东路第二分理处
帐号:0602102709026400125
联系电话:0471-6634817
联系人:李宇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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