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中共乌达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并下达全区各单位要求贯彻执行。
《通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办重要问题,协调重要环节。
二是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要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要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凡是符合公开条件的应予以公开;不宜公开的,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
《意见》的制定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审计严肃性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有效途径。
上一条:
下一条: